太仓法院助力中德企业合作基地知识产权保护
作者:胡慧平 王勇 发布时间:2012-06-29 浏览次数:547
近日,江苏省太仓法院向太仓欧商协会送达中文、德文双语版的《关于太仓德资企业商标权保护的司法建议》,建议德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规避商标权风险。同时开通服务德资企业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德资企业的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常态化。
太仓被誉为“中国德企之乡”,并被我国商务部和德国经济部共同授予中国唯一的“中德企业合作基地”,基地内集聚了克恩·里伯斯、慧鱼、宝适、托克斯等160余家世界知名德资企业。
太仓法院通过走访调研辖区内德资企业的商标司法保护情况,结合近年来审判实践,发现部分德资企业商标权风险防范及维权意识不强、缺乏经验,在商标权保护方面存在的六大问题:缺乏健全的商标管理体系,商标权保护意识薄弱;重救济轻防范,商标权保护系统化不足;重使用轻注册,商标权属存在潜在风险;商标注册人系国外母公司,境内维权贻误时机;商标注册后使用不当;重质量轻宣传,知名度证据欠缺。同时提出八项司法建议:一是强化商标权保护意识。二是构建合理的商标管理体系。三是及时注册商标,避免抢注风险。四是选择显著性强的标识作为注册商标。五是持续、规范地使用注册商标,强化其显著性。六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商标的知名度。七是采取防御性措施,避免商标淡化。八是完善商标权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