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迹斑斑不思悔改 白天闯入厂区行窃
作者:金语、朱杰焰 发布时间:2014-04-15 浏览次数:251
尽管因盗窃已先后多次受到各种处罚,劣迹斑斑的李勇(化名)却还是未能吸取教训,居然在大白天中午,大摇大摆走进厂区,公然行窃,自然只能落得个再进监狱的下场。日前,惠山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李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千元。
1969年出生的李勇仅有小学文化,长期无业,游手好闲,一旦没有了钱,就动起了行窃的歪心思,四处找机会下手。自1986年以来,李勇先后有6次因盗窃被不同的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有2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还有2次被劳动教养。尽管如此,李勇却是破罐子破摔,缺钱了就想着到哪里去找点钱。
2013年12月一天的中午11时许,李勇来到惠山区洛社镇某化工公司,当时正值午饭时间,不少工人正从车间向食堂走去,厂区门口只有一个值班人员,人来人往的,并没有注意到李勇进出。李勇神态自若的来到厂区,随手找了一根管子钳,就直奔厂区办公室。四处查看后,李勇找到经理办公室,一脚用力踹开了大门,看到办公室有一个铁箱子,他用管子钳费劲敲开,可惜里面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李勇随后开始四处翻查,居然在无意中打开的一个抽屉里发现了2万元现金。喜出望外的李勇揣着钱很快离开了现场。
拿着这窃得的2万元,李勇四处吃吃白相相,很快就将钱花光了。与此同时,警方的侦破工作也在紧张进行中,凭借在现场提取到的手印和其他痕迹,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系李勇。没多久,李勇被警方抓获,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法庭上,当法官询问李勇“为什么选择中午的时间去行窃”,李勇声称“因为中午都去吃饭了,看管不严,容易下手”。为此,法官提醒广大经营者,要进一步加强厂区、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完善值班登记制度,尽量不要让陌生人进出,同时尽量不要在办公室存放大量现金或其他贵重物品,以免给不良分子可趁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