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请女网友入户行窃 被发现抗拒伤人构成抢劫
作者:金语 朱杰焰 发布时间:2014-04-15 浏览次数:261
为了在初次见面的女网友面前“打肿脸充胖子”,囊中羞涩的王勇(化名)一念之下行起了盗窃的念头;当在行窃时被窃人家主人发现,王勇没有立即停止犯罪行为,反而为了抗拒抓捕,一念之下采取了暴力反抗并伤害了主人,从盗窃犯转化为了抢劫犯,面临比原来更为严重的刑罚。近日,惠山法院审结了一起抢劫(未遂)案,被告人王勇(化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00元。
1991年出生的王勇,年纪不大就离乡背井,在外打工讨生活。2013年开始,他在宜兴的一个建筑工地上当管道保温工。工作之余,他就到工地附近的网吧,上上网,聊聊天。2013年8月,王勇通过QQ交友,认识了无锡玉祁的女网友张倩(化名),两人在网络持续联系了一个多月,感觉都很好,遂决定见面。
晚上11点多,王勇将张倩送回了家,临别时,两人约好第二天再见一次面。在回旅馆的路上,王勇摸了摸口袋,发现已所剩无几。此时,正好路过一户造着二层小楼的人家,他发现这户人家围墙甚矮,墙角边还有一堆砖,正好可以翻墙进去,再抬头一看,二楼的窗户好像也开着,“我当时就只想着要找点钱,要不然明天请客就难了,路过这户人家,感觉翻墙不难,就没多想,翻墙进去”。
翻墙钻窗进入楼房后,王勇光着脚从二楼来到一楼,并在客厅内窃得了一只女士手袋,正当他在翻翻手袋里有什么的时候,却被无意间下楼的男主人发现了,“我当时心里十分害怕,就想着要逃出去,所以一把就将手袋仍到了那个男人的脸上”,惊慌不已的王勇不仅用手袋打击了男主人的脸部,还采用拳打、脚踢、咬手指等方法殴打男主人。这时,其他家人被楼下两人的动静惊醒了,赶过来合力制服了王勇。警察随后赶到,直接带走了王勇。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勇的行为已构成了抢劫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未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