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认识到不应该这样做,保证今后不再犯这样的错误,遵纪守法,请求法院对我从轻处理。”在一系列有力的证据链面前,在承办法官的批评教育下,老刘终于承认他以同一借贷关系再次起诉前女婿赵龙是出于泄私愤,双方之间没有真实的借款发生,并向江阴法院出具了一份亲笔所写的具结悔过书。

 

翻出20年前借条上法庭

 

1994年,赵龙与老刘的女儿小璐结婚。婚后,小两口经营了一家毛纺公司。后来,夫妻俩因为公司厂房的归属问题发生争吵,矛盾愈演愈烈,2009年,双方分居,小璐开始陆续转移共同财产,夫妻矛盾更加激化。2013年底,江阴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老刘对夫妻俩离婚十分不满。因小璐患有抑郁症,需长期服药,老刘认为二人白手起家,这么多年辛苦,眼看日子过好了,此时离婚就是赵龙抛弃了小璐,对不起小璐。由此,老刘对赵龙产生了怨恨之心。恰巧,老刘整理家当的时候发现了1995年赵龙给他打的三张借条共计59000元,老刘为泄愤,一时贪念又起,觉得可以再要回一笔钱,便将赵龙告上了法庭。

 

竟是为出口气的“假官司”

 

被前岳父送上被告席的赵龙十分气愤,向法官陈述了事情的原委。原来这59000元借款并非赵龙所借,而是当时老刘的亲家、赵龙的父亲老赵,为开家具厂缺少资金,先后向老刘借的。老刘觉得不放心,就让赵龙打了三张借条。当时赵龙与小璐刚结婚,双方感情甜蜜,也没考虑那么多,就替父亲出具了三张借条。后来老赵未能归还借款,老刘还将老赵告到了法院。老赵履行判决书,归还了这59000元。赵龙拿出了老刘向老赵出具的结算清单、民事判决书等一系列证据。离婚时,赵龙也多次向老刘要回这三张借条,但是老刘总是声称找不到。

 

赵龙感到很委屈,离婚时大部分财产都给了小璐,从来没有对不起小璐,没想到,老岳父还利用这三张20年前的借条来起诉自己。经过法官多轮询问,在事实面前,老刘终于承认这三张借条就是老赵结欠自己的借款。他是为了替女儿出一口气,同时又想占点便宜。

 

虚假诉讼要担责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承办法官陈教智说,虚假诉讼对是司法权的滥用,不仅会浪费大量司法资源,还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和司法权威。老刘捏造事实、重复性、欺诈性的诉讼已经属于虚假诉讼,违反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