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和店主女士熟识,杨姓小伙竟然在短短七八个小时之内欠下了1万多元的“彩票账”。女士等不见先生还清欠款,便将先生告上法庭。近日,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先生需在十日内还清欠款,否则将可能面临法院的强制执行。

 

女士今年39岁,在海陵区某小区门口开了一家彩票投注站。“来我这里买彩票的人不少,但他绝对是最痴迷的彩民。”提起先生,女士感触颇多。她说,先生是附近某个饭馆的厨师,以前经常过来买彩票,一次都是百八十元的,他就希望能中大奖,过上富裕的日子。然而事与愿违,尽管杨先生十分痴迷于买彩票,但幸运女神却始终未曾光顾,只是偶尔中过几次小奖。但随着购买彩票次数的增多,女士也渐渐的信任杨先生。“事发前一星期先生曾经在我的店内赊账买了8000多元的彩票,后来答应第二天还,但是事后没有及时还,我还打电话报警,派出所出面协调才把钱及时偿还的。”女士说,当天早上先生将8068元彩票钱还清之后,还说要继续购买即开型的彩票,并说其今天带了足够的钱过来。在接下来的七八个小时之内先生共计购买了40000多元的彩票,幸运的是还中奖30000元左右,但是当女士让其将剩下的10800元彩票钱付清的时候,先生马上给女士打招呼说今天钱没有带足,等第二天再还,并把身份证复印好了在上面打个欠条给女士。

 

然而过了一个星期,先生仍然没有过来还钱,而女士已经有点hold不住了,并且先生之前留下的号码已经打不通,女士多次上门去要求还钱,先生也还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女士担心夜长梦多,自己的钱要不回来,她一纸诉状将先生起诉至高港区法院,要求其返还彩票款10800元。

 

高港法院在立案之后将开庭传票等相应的诉讼材料送达了先生,但是在开庭当天先生并没有到庭应诉,法院只得缺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女士拿出了先生写的欠条,上面先生写明了共计欠到彩票款10800元。同时卢女士还将先生当天购买彩票的记录打印提交法院,证明杨先生当天购买彩票的数额和中奖的数额两相抵扣后杨先生总计欠10800元彩票款。高港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通过卢女士提交的欠条原件和杨先生当天购买彩票的记录,可以认定二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依照相关法律,先生应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于是,高港法院一审判决先生应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卢女士返还欠款10800元。如果先生未能按照判决的要求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话其可能面临着法院的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