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部门24小时受理当事人提供的被执行人和财产的线索,发挥司法查控平台作用,穷尽执行措施,使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到位,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采取强制措施到位……”49,如皋法院作出公开承诺,切实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立学立行、即知即改。近期,该院先后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网民等不同类型座谈会12个,发放征求意见函58份,共征集4个方面意见29条。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立案不方便、执行不透明、法制宣传不给力等问题,该院党组在广开言路、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认真研究,从优化法庭布局、推进执行公开、领导带头办案、强化以案说法4个方面迅速拿出即知即改的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要求6月底初见成效,9月底整改到位。

 

在优化法庭布局上,巩固省级基层基础建设示范点成果,新建高新区人民法庭,形成3个开发区法庭和4个农村法庭的格局,切实将人民法庭布局到经济发展最前沿、矛盾化解第一线;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实行案件下移、法官下沉措施,将70%以上的民事案件化解在基层;科学调整人民法庭辖区,7个人民法庭各管辖2个镇区(街道),方便群众就近立案和诉讼。

 

在推进执行公开上,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执行流程重要节点管控,抓好执行实施权运行全程公开,遏制消极执行和不规范执行;建立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根据执行进展及时向当事人公开相关信息;执行部门24小时受理当事人提供的被执行人和财产的线索,发挥司法查控平台作用,穷尽执行措施;入驻“淘宝网”实行零佣金拍卖,实现司法拍卖公开和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双重效果;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及本地报刊、社区公示栏,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发挥信用惩戒功能,迫使其为消除影响而主动履行义务,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在领导带头办案上,制定《院、庭长带头办案实施办法》,规定院长办案每年不少于6件,副院长、综合部门的审判委员会委员每年办案不少于12件,庭长、局长办案不少于本部门法官平均办案数的40%。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所办案件须为新型、重大、疑难、复杂,同时适时举办观摩、示范庭,指导、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和积案化解工作。

 

在强化以案说法上,推进巡回审判工作,以全市15个巡回审判点为基础,结合赡养、债务、邻里等纠纷,适时组织到案发地开庭,让广大农民群众通过身边的案件接受法制教育;开展假日广场法庭活动,以安定广场假日广场法庭为基地,选择与普通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于每月第一个周六到安定广场公开开庭审理,让市民接受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实现电视上每周有1-2个典型案例报道,在如皋市委新闻网探索开设庭审微直播专栏,选择典型案件进行文字、图片现场直播,让普通百姓同步了解庭审情况,学习法律知识。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存银在院党组会研究整改措施时表示:“我们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纠正普法宣传与法院职能关系不大的思想认识,通过以案说法的广泛开展,发挥法院在法制宣传中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