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团伙骗婚骗财 被害之人苦不堪言
作者:王坤 发布时间:2014-04-10 浏览次数:319
一个已经两次因为诈骗罪名被判处刑罚的惯犯,在第二次刑满释放走出监狱大门后,仍然不思悔改重新生活。还伙同其他三人形成诈骗团伙,分工明确,决定重新出山招摇撞骗,不想很快就再一次的落入法网。近日,句容法院就审理了这样的一起刑事案件。
小朱是句容市天王镇某村的一个普通小伙子,在家务农多年,虽积蓄不多家底不厚,可是好在人善良老实勤恳可靠。可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小朱的婚姻问题渐渐成了父母心中的一块大石头,天天压得喘不过气来,做梦都想早点娶上个儿媳妇,抱上个大胖孙子。
2013年9月的一天,小朱父母二人在村口和别人聊天,意外知道有一个外地人黄某正在当地给自己的侄女找对象,这个消息可乐坏了二老。两人赶急请人联系到黄某到家中详谈,了解到黄某是盐城人,在本地务工,觉得此地富裕,适于长久居住,自己在老家有一个适龄待嫁的侄女,于是想把侄女嫁到本地来。二老使出浑身解数,费尽口舌,终于说动了黄某,愿意和他们做亲家。二老喜不自禁,面对黄某提出的彩礼钱22600元、介绍费10000元、见面礼1200元等费用都满口答应。两方商议过段时间和黄某侄女的父母见面,交了彩礼就定下这桩婚事。
过段时间后,黄某的其他犯罪合伙人装作对方父母和小朱一家人见了面,并且交付彩礼、介绍费以及见面礼共计人民币33800元。双方把酒言欢,畅谈未来,共同商议结婚事宜,并说定回去和黄某侄女商定婚期就通知小朱,双方当日都尽兴而去。
小朱此时心里自然是高兴的,对未来自己的妻子心中更是充满了憧憬和向往。虽然拿出了全家所有积蓄,但是能娶到媳妇就不算什么了,钱总会挣到的,日子会好起来的。小朱一家人在兴奋中等待女方的消息。可不想这一等就是数月,在焦急茫然的等待中小朱父母一再查证,才发现黄某提供的地址根本就不存在,更没有什么待嫁侄女一说,甚至于连黄某其人也不见了踪影。后小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很快黄某等四人被抓获归案。
经法院审理认为:黄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黄某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依法判决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其他三人分别判处一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