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让每一位当事人在诉讼全过程感受到“亲和、规范、便捷”的诉讼服务,吴中法院向当事人作出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形象、质量和效率的书面承诺。

 

亲和文明,优化诉讼服务形象。注重礼仪态度,诉讼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法院工作人员文明接待当事人,用语礼貌规范,语气平和亲切。坚持首问负责,导诉人员主动接待来院当事人,最初接待当事人的是首问责任人,负责接待办理或联系具体经办人员处理等。充分辩法析理,加强诉讼指导和风险提醒,冷静、耐心对待言行过激当事人,引导其正确行使诉权、表达诉愿。

 

规范严谨,优化诉讼服务质量。规范司法行为,强化责任意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防因工作瑕疵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公开流程信息,公布工作职责、服务流程、诉讼费标准、审判流程等规章制度,全面公开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严格办理期限,对符合受理要求的起诉材料,当场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且经释明坚持起诉的,七日内出具不予受理书面裁定。

 

便捷高效,优化诉讼服务效率。增强服务效能,诉讼服务中心实行八小时全日制导诉服务,工作日提前到岗,午间安排值班。起诉材料需补正的,应一次性、准确、全面告知并提供指导。顺畅诉调对接,对适宜调解的民商纠纷,当事人同意后当天转入诉前调解工作室。调解成功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应当天完成;调解不成的,二日内立案并移送审判业务庭。优化便民措施,确保诉讼服务中心各种服务设施可正常使用,提供诉讼指导、电话传真、材料收转等便捷服务。开展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