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探索涉诉信访化解新机制
作者:娄银生 发布时间:2014-04-10 浏览次数:1326
记者4月9日从省法院了解到,我省法院远程视频信访系统即将投入使用。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周继业告诉记者,全省三级法院可通过远程多点接访、远程会商会办、远程联网监察业务信息交流等化解涉诉信访难题。全省法院范围内的突发涉诉信访事项,重点信访案件,可通过视频系统进行远程紧急部署和会商会办。这是我省法院在减轻访累,提高涉诉信访工作质效,规范涉诉信访行为和秩序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同时成为切实解决制约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瓶颈”的又一平台。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规定,围绕涉法涉诉事项分离、导入、办理、终结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与完善办理的程序和机制,切实解决制约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瓶颈”问题。省法院制定下发了《关于依法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实施意见》,努力从源头上防止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产生,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反映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切实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诉访分离,关键是理顺信访“入口”。面对来信来访、12368法院民生服务热线、法院官网、微博、微信等各种渠道的信访案件,全省法院凭借研制出的三级法院信访信息录入系统,统一共享、随机查询、互为监督。由于三级法院共同输入同一个系统,全省法院的信访信息和数据既可以独自统计,也可以合成统计,改变了以往各级法院自行层级上报,结果不准确的局面,为诉访分离创造条件。
实现诉讼与普通信访的分离,是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如何实现诉访分离,依法及时导入法律程序?针对诉访分离、法律程序导入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省法院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审判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范围,科学设定审查受理与甄别分流的条件和程序。对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应进入法律程序的及时导入;对存在执法瑕疵但不影响实体处理的,分别不同情况,通过提出司法建议、积极沟通联系等方式,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可;对涉及其他政法机关的,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
我省各级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不同诉求,案件的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等再细化诉访分离的相关标准、范围和程序,明确职责主体、责任范围、办理流程。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依法作出判决、裁定的涉诉信访案件要严格执行终结程序,解决“终而不结”问题。全省各地近年来不少法院尝试开展了第三方参与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取得了很好成效情况,省法院今年将推开这一试点工作,对案件终结后继续上访的当事人,尝试邀请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进行解释说理,请心理医生开展心理辅助矫治,努力促使当事人转变思想、息诉停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