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逃债“假离婚” 人财两空后悔迟
作者:万友新、李迎春 发布时间:2014-04-09 浏览次数:377
本打算通过“假离婚”方式逃避债务,未料到遂了想离婚但下不了决心的妻子的愿,辛苦挣得的财产全给了妻子,自己还要偿还债务,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如今复婚无望,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又被驳回,拿到判决书的赵江,只落得人财两空,但后悔已迟。
赵江诉称,五年前,夫妻二人开始经营快递代理生意,白手起家、辛苦打拼,扣除经营中所欠的一些债务后,手中也小有积蓄。赵江不禁动起了歪脑筋,想赖掉到期债务,向妻子惠红提议通过假离婚的方式,将财产全部转给惠红来逃避债务。听到提议,惠红心中窃喜,因为这两年虽生意好转、家中生活条件改善,但赵江已不再顾家,整天和一帮狐朋狗友吃喝玩乐,为此夫妻两人常有争吵,夫妻感情已濒临破裂,只因顾及孩子小,才未提出离婚,如今赵江主动提出“假离婚”、净身出户,正合心意。双方一拍即合,当即签订了离婚协议,约定双方自愿离婚,房子等全部财产均归惠红所有,所有债务都由赵江承担,并到民政部门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
精明的赵江并未觉察到妻子惠红的变化,更没料到会弄假成真,也就未留下双方“假离婚”的字据。为了演得“逼真”,拿到离婚证后,赵江就被“赶出”了家门。刚还清按揭的房子也过户到妻子惠红的名下后,惠红突然翻脸,居然真的与赵江分居,坚决假戏真做,并不许其进“家”。赵江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惠红诉至法院要求重新分割房产。庭审中,赵江提供不出任何证据证明双方是假离婚,也提供不出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不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或者其在订立该协议时存在被欺诈、胁迫的情形,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赵江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近年来,恶意逃债的“假离婚”诉讼时有发生,但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除非有书面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主张权利。 “假离婚”实乃掩耳盗铃,并不能达到逃债目的,若弄假成真,即使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至多重新分割财产,婚姻关系将无法挽回,如果不能举证假离婚,对未分得财产一方而言,结局就是人财两空,风险较大,切不可为。(以上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