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丰县法院不断密切与社区矫正部门的联系配合,积极参与帮教,有效预防了社会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强化沟通协作。对判处缓刑、管制的被告人,在宣判环节告知其应及时到当地矫正机关办理报到手续;判后,及时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材料移送矫正机关,确保矫正对象及时接受社区矫正,避免漏管、脱管现象发生。

 

心理咨询师参与社区矫正。针对判处少年犯在实际执行中存有焦虑的心理,该院协调心理咨询师对少年犯心理上进行疏导教育,让他们感受到真心的关怀,从痛苦和焦虑中抬起头来。

 

强化判后回访。通过各种方式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生活、思想动态;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与社区矫正志愿者一起帮助矫正对象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困难;配合矫正机构对矫正对象集中回访,使他们以更加健康、更加积极的心态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