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真的不懂事,跟着不三不四的人瞎鬼混,结果误入歧途,走上了犯罪道路。现在我要重新规划自己,走好人生每一步。”20岁的王某,一年前参与一起盗窃案件,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43,金湖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召开非监刑青少年罪犯后续矫正联席会,16名缓刑、假释青少年罪犯分别汇报了各自近期以来的工作、生活、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金湖法院高度重视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的转化工作,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指导原则,积极主动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对接,扎实做好缓、管、免等非监刑罪犯的后续跟踪帮教工作。

 

据该院少年庭庭长杜新珍介绍,该院每季度到社区矫正机构进行一次“回访”,还定期或不定期的将非监刑青少年犯罪人员召回法院,通过旁听庭审、上法制教育课、谈理想思人生、参加公益性义务劳动等活动的开展,既有效杜绝了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的发生,又使他们在规范、有序的帮教中洗心革面,回归社会。

 

原浦口监狱管教干部,现挂职金湖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副科长顾海军认为,青少年犯罪有家庭和社会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他们多半是独生子女,长期在溺爱的环境中成长,思想上好逸恶劳,行为上放荡不羁,加之在社会上交友不慎,很容易误入歧途。他要求非监刑人员珍惜监外执行的机会,接受矫正教育,规范自我,真正告别昨天,重树新生。

 

会议期间,还组织到会非监刑人员祭扫革命烈士墓、参加公益性义务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