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摩托车摔倒在路边,巡逻至此的民警发现后急忙施救。该醉汉不但不领情,还辱骂民警并咬伤民警的手背。43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杨寿连有期徒刑六个月。

 

现年29岁的杨寿连是沭阳县沭城镇的一名农民。2014117日下午,杨寿连因酒后驾驶摩托车跌倒在本县沭城镇嘉苑小区的路边,沭阳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吕玉、方照军等人巡逻时发现后,急忙将其救起送到当地仁爱医院进行治疗。医院护士周素霞在对其输液过程中,已经醒酒的杨寿连不但不领情,还拨掉输液针头拒绝治疗,并辱骂为其输液的护士周素霞和殴打吕玉、方照军,咬伤吕玉的右手手背,吕玉右手背皮肤破损,该损伤构成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寿连随意殴打、辱骂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杨寿连到案后能认罪、悔罪,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寿连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