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办假证抵押借款获刑一年
作者:马俐 发布时间:2014-04-02 浏览次数:410
漫街的“办证”小广告和充斥人才市场外的假证贩子从侧面反映了假证行业的巨大市场,很多人都知道办假证是违法的,但托人办假证呢?一男子为借钱,托人伪造了房产证和土地证作抵押,不料被债主识破报了警。近日,吴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这名男子因办假证被判刑1年。
2012年3月,杨全经人介绍认识了徐华,以每月3%的利息借给徐华10万元,并以徐华名下一处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为抵押。在相关部门验过真伪后,杨全放心地收下两证,把10万元借给了徐华。“要我还钱的时候你提前一个月告诉我,我立马还!”借钱时,徐华对杨全这样许诺。但半年后,杨全打电话联系徐华,却怎么也找不到他了。难道徐华为了躲债连房产证都不要了吗?杨全再次来到相关部门查验,被告知两证均系伪造,当场予以收缴并给杨全开具了证明。杨全发现被骗,马上报了案。
2013年8月,徐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出庭受审。庭审中徐华交代:2012年3月,他经营的服装厂倒闭,没有收入来源,于是向杨全借了10万元。很快他又迷上了赌钱,负债累累,就想到把房子卖掉还债。他以孩子上学需用到房产证为由,把两证从杨全处要了回来。在新区人才市场门口随意找了一个办假证的流动贩子,花200元仿制了一份看似一模一样的假证。真的房产证早已被用来卖房过户,假证则交还杨全继续“抵押”,耍了一招“狸猫换太子”。但卖房所得100余万元还过贷款和其他欠债后所剩无几,徐华便没有还上欠杨全的钱。此后徐华外出躲债,却不曾想到杨全联系不上他,已经报了案。最终,徐华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吴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承办法官表示,制假证市场庞大,与买假者有直接关系。卖假者是为了谋取暴利,买假者也是为了自身利益,“有买假者,就有造假者。如果各单位都能加大防假识假的意识,并利用各种防伪手段对假证加以有效遏制,相信假证的市场会逐渐萎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