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辛辛苦苦好不容易让他上了初中,父亲却又要他辍学打工,为了自己和母亲的生活,15岁的周某不得不将父亲告上法庭。近日,江苏东台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抚育费纠纷案件。

 

周某的母亲本是云南人,尽管远嫁江苏东台,离老家十万八千里,但好在周某的父亲对她很好。可惜好景不长,周某出生后没过几年,夫妻俩的感情就有了裂痕,周某的父亲甚至狠心经常断绝周某和其母亲的经济来源。为了母子俩的生活和儿子的教育经费,周某的母亲不得不外出打工,身在浙江打工的母亲为儿子操碎了心,可周某的父亲却是不闻不问,甚至有时还将妻子辛苦赚回来的钱肆意挥霍。

 

随着周某一天天长大,生活和教育开支渐渐增多,母亲在外挣的钱已不能满足他的日常生活和教育所需。正在母子俩为生计发愁的时候,周某的父亲和他的情人在外过着舒适的生活,这位不负责任的父亲竟然要求他未成年的儿子辍学外出打工!

 

法庭审理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以及根据生活、教育的需要请求增加抚育费的权利,周某的父亲应当对周某依法履行父亲的抚养义务,遂判决其每年参照2013年度江苏省建筑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给付周某抚育费至周某独立生活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