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开发区法院四流程助力庭审公开
作者:高永 发布时间:2014-04-02 浏览次数:866
为深入实施“看得见的正义”工程,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打造阳光司法,徐州开发区法院大力推进庭审公开活动。
及时公开开庭信息。业务部门按要求在每周三前将下周开庭信息在法院信息平台上发布,办公室则在周四前将信息平台上发布的信息上传法院互联网,并报送给市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职能部门与开发区依法治区办,并同时发送给相关媒体。
明确案件范围。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庭审时,重点选择在本辖区内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来信来访的案件;在配合开发区政法委组织的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广大人民群众旁听庭审时,则选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抢劫、贩毒、爆炸、投毒、网络犯罪、食品安全犯罪等严重刑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反映有执法问题的民商事案件等;在开展庭审直播等新闻宣传时,重点选择涉及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和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案件。
界定案件数量。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全年开展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活动不少于20次,同时明确要求加大对行政诉讼案件的旁听评议;开发区依法治区办要求“四案必听”全年不少于12次,同时提出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必听要求;上级法院要求业务分管院长、庭长开展庭审示范活动,中国法院网、本院政务微博全年直播不少于20次,中国徐州网视频直播不少于4次。为确保完成上述任务,民庭要每月至少报送2件、刑庭每月至少报送1件、行政庭的行政诉讼案件每案必报,类案选报1件供审查选用,并及时填写旁听案件信息表,上述案件原则上应做到当庭宣判。案件主审人要以业务分管院长、庭长、审判长、“优秀法官”为主,其他法官积极申报。办公室则要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促进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协调配合。听庭评议评查的代表、群众等由办公室联络,具体评议庭审工作由审管办负责。庭审直播由办公室保障灯光、音响、网络、同步拍照并于庭审结束后半小时内提供照片,业务部门安排工作人员负责直播文字的审核与录入,技术人员应于庭审结束后2小时内上传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