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阳法院民一庭受理了一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鉴于被申请人系一级伤残、已呈植物人状态的特殊情况,不顾路途遥远,冒雨前往被申请人所在的康复医院,将法庭设在了被申请人的病床前。判决后,工作人员又到该医院将法律文书送达到被申请人家属手中,并积极做好相关法律释明工作,受到了当事人家属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