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517晚上,载客三轮车司机老王像往常一样候在环保产业园门口一带等生意,没多久,一位年轻的小伙子小李坐上了他的车,双方约定好了车费。很快地,三轮车就将小李送到了目的地,可令小李没想到的是,即使双方已谈好价格,还是发生了一件让他始料不及的事情。

 

据了解,当天晚上8点左右,因为外面下着雨,赶着去上夜班的小李就在环保园附件坐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当时双方讲好的价格是5元,可谁知到了目的地,麻烦就来了,车主老王硬是要小李多给2块钱,说什么下雨天都要加价2块的。明明一开始说好是5块钱小李才上的车,现在到了目的地却临时变卦加价,这不是明摆着“宰客”吗?年轻气盛的小李可受不了这气,遂当即和老王争吵了起来,看到小伙子不但不给钱,态度还这么嚣张,老王从车上拿出一根木棍,对着小李就是一顿打……这一幕,正好被小李工厂里的保安看见了,看到保安跑过来制止,老王见状赶紧丢下木棍开车逃走了。经鉴定,小李的伤势已构成人体轻伤。

 

虎丘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老王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系民事纠纷引发,老王事后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故判处被告人老王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市民在外出时尽量选择能提供发票的正规车辆,如遇车主强行加价,可向警察寻求帮助。在此也提醒部分三轮车司机,诚实做人,诚信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