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火锅店聚餐,酒后因豆芽菜里的一根头发对服务员大打出手,并殴打前来处警的民警。2014321,该男子因妨碍公务罪,被常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四川小伙谯某自2008起一直在常熟打工。20131124日,谯某与朋友来到常熟市某火锅店聚餐,用餐时在豆芽菜里发现一根头发。谯某立即找到服务员理论,后火锅店经理承诺给予他们一定的餐费折扣,谯某的火气才算被浇灭。一帮人直到第二天凌晨才结束用餐,买单时,火锅店将餐费打了8.8折,谯某却要求打8折,为此双方争执起来,借着酒劲,谯某抡起拳头就向服务员脸上打去。在火锅店报警后,常熟市公安局民警蒋某、卢某先后带领辅警前往处警。当民警传唤谯某并带其到派出所谈话时,醉酒后的谯某极不配合。双方在推搡中,谯某采用殴打辅警队员、踢踹警车玻璃等手段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致金某等4人受伤,执法警车车窗玻璃等多处损坏。

 

当日,谯某被民警抓获归案。另查明,201335,谯某因犯盗窃罪被常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至案发时,谯某仍处于缓刑考验期内。

 

【法官说法】

 

常熟法院审理该案的法官认为,谯某伙同他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系共同犯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谯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谯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据此,常熟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庭上,谯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法官也借此提醒那些爱喝酒的朋友们,喝酒一定不要过量,遇事一定要学会冷静,否则,不仅可能会给他人带来身体和财产的损害,同时还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