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中院院领导及全体干警、各县区法院全体班子成员、监察室主任及各人民法庭代表出席会议。会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薛剑祥与各县区法院院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赣榆法院、新浦法院和中院民一庭就反腐倡廉特色工作作了交流发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旭明传达了最高法院、省法院及全市法院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件,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中严作工作报告。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江蓉主持,党组书记、院长薛剑祥作了重要讲话。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国、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工作部署,连云港中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重要措施,是群众衡量我们党是不是真正反腐败的重要标准。人民法院作为反腐败的重要职能机关,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将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严重犯罪,特别是要严厉打击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程建设、环境污染、医疗、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切实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树立打击行贿与打击受贿并重的观念,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

 

密切关注和严格把握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非监禁刑适用以及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掌握面上动态和个案处理,强化工作机制建设,要严格审查自首、立功的标准,坚决杜绝突破法律规定的违法判决,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非监禁刑适用要严格标准并认真落实上报审核制度。要严格执行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有关规定,严格减刑、假释适用条件,严格对职务犯罪确有悔改表现的认定,从严把握减刑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幅度,对特定职级职务犯罪的减刑假释要严格落实报备审查制度,有效杜绝高墙内的腐败。

 

连云港中院要加强对全市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调配力量,确保案件审理工作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抓住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领域、行业和部门,深入研究职务犯罪规律及原因,积极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建议,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机制,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