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法院评选办案标兵引导精致化办案
作者:孟宪文 张洪顺 发布时间:2014-03-28 浏览次数:879
面对基层法院案多人少、案件持续增长的严竣审判态势,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积极挖掘内部潜能,通过每季度评选表彰办案标兵倡导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今年1-3月,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913件,同比提升24.3%,对于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起到了显著的助推作用。
今年以来,泉山法院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对评选办案标兵制度作了精心修订,突出审判质量效率的硬性要求,并把此项制度作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坚持不懈地抓好抓实抓深入,使教育实践活动与日常执法办案两不误、两促进。
该院推行的这项制度的主要特点,集中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将年度评选表彰改为每季度评选表彰,将争先创优落在平时;二是注重审判执行实绩,坚持好中选优,按照一线办案法官不超过30%的比例确定办案标兵名额;三是季度内要求无因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或违反法定程序被二审发改的案件,无因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或调解内容违法被提起申诉再审的案件;四是经该院审管办逐件评查季度内所结案件,无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案件;五是对评选的办案标兵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六是年终向上级机关推荐立功授奖人员,优先从办案标兵中挑选。
泉山法院院长陈英波表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评选办案标兵就是为法官队伍培树标杆和典型,形成人心思上、奋发有为的好风气。今年第一季度人均结案51件,同比上升45.7%,且青年法官办案劲头足,一季度民一庭有5名办案标兵,其中八零后青年法官占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