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金湖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在金湖法院召开全县“零违法无失信企业”创建活动表彰会,向江苏金石集团等15家企业颁发“零违法无失信企业”奖牌。

 

2012年开始,由金湖法院发起,县工商、国税、地税、人社、银行等部门共同参与,在全县年产值超2000万元的186家工业企业中开展“零违法无失信企业”创建活动。每年评选一次,对无群体性纠纷、无损害职工合法权益、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情形、无生产伪劣产品行为、无税收违法事件、无被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的企业,由法院等六个单位联合授予“零违法无失信企业”铜牌。

 

“诚信,就是要有所担当。”江苏岛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念江谈道,2012年,岛田公司为同行企业担保贷款350万元,由于借款企业销售资金回笼不及时,未能偿还到期贷款。为了帮助借款企业摆脱暂时困境,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岛田公司主动与债权银行协商,采取分期还款的方式为借款企业垫付了这笔贷款。此举不仅使借款企业深受感动,而且自身也赢得了好信誉。

 

金湖法院院长朱介进认为,开展“零违法无失信企业”创建活动,通过发挥法治的导向和引领作用,强化企业的规则意识,促进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经济纠纷。据朱介进介绍,开展这一活动以来,该院受理的涉企案件与以往相比有了明显下降。

 

中国人民银行金湖县支行行长张正帮坦言,“零违法无失信企业”是一项综合性评选,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来不得半点虚假,所以它的含金量比较高,企业很看重。当然对于获得奖牌的企业,在融资、税征、用工等方面,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倾斜政策。江苏协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连续两次获得“零违法无失信企业”,去年银行增加授信500万元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企业研制的A2级防火板生产设备获得江苏省认定的重大装备产品。

 

“诚信,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更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金湖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银对笔者说,县法院等六单位组织开展的这项活动,对深化依法治县和诚信社会建设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县委对此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决定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牵头,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通过活动的深入持久的开展,在企业中着力营造“诚信经营路路畅通,失信企业寸步难行”的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