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乱意迷埋祸端 争风吃醋进班房
作者:王玉林 发布时间:2014-03-26 浏览次数:306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和价值观, 是每位适婚青年所必须遵循的。否则,感情不专一,利用感情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最终受到伤害往往是自己,同时还会引发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
2012年初,刘琳从江苏如东来到泰州务工,芳龄20正值青春花季。刘琳在一次朋友聚会中认识了来自泰州市经济开发区寺巷街道办大王村三十多岁的李群,在相互交往中,刘琳贪图享受,李群投其所好,对其施以小恩小惠收买芳心,刘琳在明知李群是已婚的有妇之夫,仍不听周围人的劝告,一味与其交往,甘心情愿做李群的情人,其间李群因刘琳的出现,李群与妻子关系闹得很疆,甚至闹到分居的地步。在与李群交往期间,刘琳发现李群在与自己交往的同时还与其他女人交往,刘琳非常恼火,一气之下与李群提出分手,李群感到自己在刘琳身上花了很多钱,刘琳现在要与自己分手感到很吃亏,李群表示坚决不同意分手。此后,刘琳对李群避而不见,对于李群的电话基本不接,即便误接了电话也是推托自己回了老家,不在泰州。不久,刘琳又与同在泰州市海陵区务工的江苏如东籍青年张军谈起了恋爱,并经常出双入对,俨然是一对热恋的情侣,刘琳早把自己与李群的一段感情纠葛抛到了脑后。
泰州市海陵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此案。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张军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为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惩罚犯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军有期徒刑八个月。(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