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汽车站某乡镇售票点的工作人员赵玲做梦都没想到,自己正好好的上班,却被一陌生男子持刀砍伤,究其原因,竟是男子找不到女儿引发的。

 

201310月的一天早上8点多,暂住在武进某乡镇的40岁左右的贵州籍来常打工人员刘亦发现自己16岁的继女拿了他的银行卡并提取了2000元现金后,离家出走了。想着女儿没有身份证,坐不了火车,他便到附近的乡镇汽车票售票处询问。进去后,他看到一男性工作人员坐在柜台处,便上前询问,“有没有一个小女孩过来买票?”对方问道,“大概多大年纪?”刘亦说道,“16岁左右”,对方便说,“你自己要买票就问,别的不要问。”刘亦听完十分恼火,认为男售票员态度不好。

 

过了几天,刘亦在中午喝了点酒,与老婆因为琐事争吵了几句,又想起了售票点内那个对他“凶”的售票员,酒壮怂人胆,刘亦回家拿了一把以前在一摆摊卖刀的人处买的砍刀及一瓶辣椒水,打了辆电动轿车便赶到售票点欲报复。没想到,售票员不是上次“凶”他的男性,而是个50多岁的妇女。此时,刘亦非但未打消行凶的念头,反而持刀砍向赵玲,还拿辣椒水喷赵玲。这时,刘亦的老婆背着1岁的孩子赶到现场,阻止刘亦继续行凶。刘亦跑出售票点后,迅速将自己染血的外套、作案的砍刀及辣椒水扔到附近一户正在修建的楼房一楼,便逃跑了。

 

不久,民警在无锡一建筑工地将刘亦抓获,他如实交代了将赵玲砍伤的犯罪事实。他的行凶导致赵玲左第一掌骨完全性骨折、左尺骨远端开放粉碎骨折、小指固有伸肌腱断裂、左耳廓刀伤等伤,经法医鉴定,属轻伤。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刘亦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