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指标应重点纳入政绩考核
作者:周陈华 周大韦 发布时间:2012-06-27 浏览次数:1158
环境问题由来已久,之所以还成为问题是因为其至今尚未解决且有愈加严峻之势。近日来在部分城市出现的大规模雾霾、灰霾天气,还有中美就ph2.5监测产生的外交风波等,都说明环境治理必须摆上重点议程,而这首先要深刻了解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
以秸秆焚烧为例,秸秆不易腐烂,翻压还田影响耕种;可加工为动物饲料,却鲜有收购之处;焚烧污染大气,但处理便捷也为土地提供土木灰肥料。在此情况下,无论从成本或者理性的角度,农民都会选择焚烧。因为环境属于公地,不属于任何人私有,每个人都倾向于更多占有和使用,在心理上依赖他人进行保护,农户在这种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心理作用下在达收获季节便会集中燃烧秸秆导致爆发污染事件。
这就反映出环境问题就是大大小小的“囚徒困境”——本质就是分散的个体对其所谓的“理性”最佳选择并非团体的最佳选择,这不仅发生在个人和企业间,也发生国家之间。因此,环境问题也是一个国际问题。
目前,全球变暖等危机考验着人类智慧,虽然至今未达成强制性的国际协定,但人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环境问题最大的和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本国的发展及本国国民的健康。
在国际上,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享受国际法中“共同的但有区别”原则的优惠,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自我减压,为了经济发展而忽略环境保护。这不仅关乎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问题,也是为当代和子孙后代长远幸福的根本保证。
事实上,作为后进国家,充分吸取人类发展的教训并汲取经验就可以少走弯路,实现后发优势,否则就会成为后发劣势,从而沦落为污染的重灾区,经济发展的短暂成果也将如海市蜃楼,最终被环境破坏的代价折抵甚至吞噬。
可以看到,发展维系生活品质,环境则关乎生命健康,两者孰重孰轻?片面强调经济发展官员上位,不顾环境优劣状况全民买单,两者孰先孰后?答案不言而喻。环境问题的最终解决需要全球的妥协和合作,在微观上就需要各国自身的不竭努力。
临江立马收缰晚,船到江心补漏迟。解决环境问题的出路固然取决于科技进步、民众意识、加强监管等因素,但政府作为主线始终贯穿其中。焚烧秸秆固然违法,但大量分散经营的农户一旦同时燃起,政府根本无力阻止,即便处罚,也因涉及人数众多而无法实施,导致违法成本几乎为零。这也恰恰说明了政府平时花的功夫是不够的。
在经济学中,公共环境是最典型的“公共产品”,其在使用上具有非竞争性,在受益上具有非排他性,它能为绝大多数人所共同享用,每个消费者都不会自愿掏钱去购买,而是等着他人去购买而自己“免费搭车”顺便享用它所带来的利益,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这类产品必须由政府提供。现实中,发展带来的负外部性就需要国家作为第三方强制介入矫正,包括防范、引导和制裁。
因为只有政府切实有为,才能推动立法,加强教育和监管力度,规避和防范市场的自发性,千方百计地提升群众环保意识,倒逼经济发展方式向新能源、低能耗、无污染的产业转移和升级,最终开辟科学发展的新天地。
《韩非子·解老》载:“国家必有文武,官治必有赏罚。” 科学的发展观必须要以科学的考核观作为支撑和保障,环境治理的当务之急就是必须给政府在环保方面的作为重点打分,将环境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在给其施加压力的同时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当前历史条件下,要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制定最严格的环保评价体系,在引入公众监督的同时确立环境监测数据最透明的公布制度,并辅以环保失职制裁的最严厉问责机制,多管齐下,将环境问题治理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