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321下午,常熟法院刑事审判法庭里,被告人郑某某因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至此,广受常熟人民关注的“楼霸”案件告一段落,该案也是苏州地区审结的首例“楼霸”案。

 

所谓“楼霸”,即指以不合理的高价强揽、垄断居民区装修材料的搬运工作,以及高层楼盘的吊装业务,甚至以高价强卖水泥、沙子等装修材料的社会闲散人员。

 

2013年,常熟本地的网站、论坛、微博上出现一些网友“吐槽”装修遇“楼霸”,物业不管,“楼霸”嚣张、威胁,业主忍气吞声,自认倒霉。此事引起常熟警方关注,一段时间的摸底调查后,发现很多新开楼盘存在物业公司和小区内楼霸相互勾结,暗中垄断小区内搬运业务,阻挠业主雇佣小区外搬运工进行搬运。警方围绕重点居民小区,特别是装修情况开展了全面、深入调研,及时摸清了类似案件发生的重点区域、作案方式、手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特点,发现来自无锡江阴某搬运队负责人郑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3815,警方决定对郑某某实施强迫交易案立案侦查,并于当日对其刑事拘留。823,嫌疑人郑某某被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

 

据郑某某的交待以及证人证言,“楼霸”的具体作案手段浮出水面。“楼霸”郑某某长期驻守一些小区,整天在小区游荡,只要有业主开工装修,郑某某就赶至现场,要求承包装修的垃圾清运、敲墙、黄沙水泥搬运等业务,并且漫天要价。部分业主见到这些常驻小区的熟脸孔,为免麻烦,只能同意;若业主提出异议,郑某某就撩起衣袖,露出身上的纹身,并宣称已经和小区物业签订协议,承包了小区内的垃圾清运、敲墙、黄沙水泥搬运等业务,其他搬运队是不能够进入小区作业的;更有甚者,其他装修队已经开始作业,郑某某知道后,赶至现场,言语威胁、电话骚扰、动手搬东西、甚至想动手打人,逼迫其他装修队退出与业主的合同,再强迫业主与自己签合同,当然,价格无一例外,全部高于“市价”。面对“楼霸”的恶行,一些业主出于新房装修本为好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花钱买平安的心理始终不敢报警,一些业主为自住房,考虑到一旦得罪“楼霸”和物业,日后怕遭到物业的刁难、“楼霸”的报复,最终无奈接受其高价搬运等服务。

 

常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郑某某以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强迫交易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条链接】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官后语】 近年来,随着常熟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规模、大面积的城市开发也在随之进行,房地产市场如火如荼,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比如此“楼霸”案件。

 

“楼霸”的出现,不但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抬高了建筑成本,与此同时,不少被“楼霸”欺压的业主纷纷通过网络,发泄心中积怨已久的情绪,形成舆论的热点,实在是为城市社会治安埋下了隐患。
    

常熟法院审结了首例“楼霸”案件,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楼霸”或类似“楼霸”的嚣张气焰,对市民来说,无疑是大快人心的。但是法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发现取证比较困难,因为部分业主碰到“楼霸”自认倒霉,往往采取息事宁人的做法。希望今后业主遇到类似情况,能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楼霸”的行为属于“强迫交易”的不法行为,业主可以用录音录像工具、收集证人证言等方法进行证据保存,再致电110报警。此外,工商部门、物价部门、住建部门等行政管理机构都可以对小区搬运队进行不同领域的资质审查,发现其如果演变成“楼霸”,就及时进行行政干预,通过一定的行政处罚约束其行为,形成良好的外部社会管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