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巡回法庭设立六年来,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人员主观能动性,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审结了1173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涉及金额达1.0496亿元,其中调解结案553件,经过做被告思想工作,被告主动履行后原告撤诉案件达到262件,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维护了我县金融市场秩序的稳定。

 

为更好为人民服务,县法院民二庭在金融机构设立了金融巡回法庭,巡回法庭专门配备了一名审判员及书记员,针对金融案件特点,简化审理程序,做到“四及时”—及时送达、及时开庭、及时审结、及时执行,减少公告送达案件,缩短审理期限,最大限度保障金融企业权益得以实现。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金融巡回法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方便群众诉求角度出发,法官经常利用早上、中午、晚上、双休日等非正常工作时间,深入各乡镇,选择当事人回到家中吃饭、休息的时间,巧妙合理地上门做送达、调解等工作。特别是在每年的农忙期间,老百姓忙于地里的农活会出现无法抽出时间参加诉讼的情况,针对此情况,法官不是简单的采取“缺席”审理的方式,而是通过将庭审地点设立在农户家、田头、地头等方便百姓应诉的地方,开展庭审活动。法院把法庭开在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降低了诉讼成本,还能让民众直接了解案件事实真相,明辨是非,增强司法的透明度,提高民众法律意识。

 

县法院依托金融巡回法庭,主动开展司法服务,对金融案件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接受咨询和法律宣传。2013年来共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78件,达到商事案件总量的三分之一,多家金融企业共收回了贷款1900多万元,大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节约了诉讼成本,为我县构建和谐的金融市场环境作出了一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