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驾驶员,尤其是女性驾驶员在开车时,都会把手提包随意的放在车座上,这个看似普通的小习惯,殊不知引发一个大的安全隐患,一旦车窗没有关上,这些“暴露”的物品就有可能成为飞车党的作案目标。近日,惠山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被害人堵车停车时,副驾驶座上拎包被抢夺的案件。

 

201310月的一天,顾娟(化名)驾驶着小轿车出门办事,在行至某施工路口时遇到了车辆拥堵,顾娟的车被堵在了车群之中。车开开停停,行驶缓慢,顾娟打开了车窗四处看看。此时,张明(化名)驾驶着着摩托车,载着李锋(化名)也恰好在车流中,手头拮据的二人一路从常州开到了无锡,原本准备偷辆电动车卖点钱用,但当看到顾娟的汽车后,李锋透过没有关的车窗,一眼就瞄上了放在副驾驶座上的拎包,和张明合计后,二人改变了主意,准备去抢包。

 

张明把车慢慢开到了顾娟汽车的尾部,并且调转了车头,李锋看准时机后,迅速下车跑到顾娟车旁,手伸进车窗后一把就抢走了拎包,马上反映过来的顾娟立即用手拽住包的一角,但依旧没能护住自己的拎包。得手后的李锋立即跑回车上,二人迅速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中查明,拎包内有现金人民币3500余元等物,张明分得赃款1700元,李锋分得赃款1800余元。法院认为,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驾驶摩托车抢夺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

因张明是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罪,系累犯,法院依法判处张明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处李锋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对于有车族们,法官建议在开车时,尽量把拎包等物品放在靠近身体的位置,如果有贵重物品的,最好放置在后备箱内;车窗玻璃在驾驶过程中也不宜放得太低,以此来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