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宝应曹甸法庭接到乐某的一纸诉状,称其妻梁某隐瞒自身患有红斑狼疮疾病的病史,且婚后无法治愈,要求法院判决其与梁某离婚。

 

原来,梁某患有红斑狼疮,婚前乐某对此并不知情。婚后,乐某发现这一情况十分恼火,认为梁某故意隐瞒,欺骗了自己,经常为此与梁某及其家属吵闹,且矛盾愈演愈烈。曹甸法庭的法官在组织双方调解时,乐某称自己多次陪梁某前往上海治病,但是梁某一直没有好转,家庭经济也因不堪重负;梁某则称乐某常为自己患病一事吵闹,彼此都承受着经济和精神的双重压力。承办法官耐心劝说梁某,鼓励其乐观面对人生。经过反复调解,乐某主动对梁某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梁某也表示要结束这段不愉快的婚姻,以乐观的心态来面对今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