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法院:联动普法服务地方旅游经济发展
作者:欧平 许廷廷 发布时间:2014-03-18 浏览次数:883
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昆山法院以服务旅游消费为主题,以旅游巡回法庭为载体,结合《新消法》的新亮点新特色进行普法宣传,帮助广大旅游消费者提高依法维权意识,促使旅游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服务市委、市政府加快昆山旅游度假区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
千灯法庭法官向旅游消费者讲解旅游维权法律常识,耐心回答了旅游者的各种消费法律疑惑并告知旅游者多项维权渠道。随后,法庭工作人员组织旅游行业经营者代表及部分游客召开座谈会,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旅游法》中的重点常用法律规定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做出了细致的讲解,并就经营者提出的如何划分旅游消费侵权举证责任、如何实现旅游产品质量问题赔偿责任及消费者提出的消费侵权举证难、维权途径不畅通等问题一一做出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