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欠款无欠条 债主能否索债成功
作者:何跃武 发布时间:2014-03-17 浏览次数:284
日前,沈某急匆匆来到昆山法院花桥法庭,陈述说顾某欠他12余万元的货款如今面临“打水漂”的危险,要求法官为他做主。接待沈某的邵法官在稳住他的情绪后,详细了解了该案的案情。
原来,沈某所说的欠债人顾某自2012年起便从他开的商店里购买生活、生产用品,2013年4月底双方口头结帐,但未出具书面欠条,顾某尚欠沈某12余万元,后来顾某迟迟未归还此笔欠款,在听到有人说没有欠条这笔钱要不回时,沈某更是欲哭无泪,经过几各辗转难眠的夜晚后,他在朋友的提醒下跑到花桥法庭咨询欠款能不能要回,并要求当日立案。
案子标的虽然不大,但关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法庭审查后迅速立案。承办人邵法官反复推敲这起缺乏书面证据的特案,主动联系原告代理律师,进一步了解事件经过始末,部署审理工作。2月中旬,邵法官掌握被告顾某第一动态讯息,亲自赶赴上海公司确认案情。同时耐心细致的劝说,分析利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双方本着互利互让的思想进行调解。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车辆折抵欠款的协议,这起纠纷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有责任和义务对其提出的权利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本案中沈某与顾某之间未写下欠条,沈某缺乏书面证据,所幸顾某对欠款予以认可,仅对金额持有异议,否则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沈某的12万元能否索债成功仍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