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东台的李老汉,每到夜深人静,好梦正酣时,总被窗外空调外机的电流声、排风声吵醒,不堪忍受的李老汉,一怒之下将邻居张先生告上了法庭,结果却出乎意料。近日,东台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判决驳回李老汉要求先生迁移空调主机的诉讼请求。

 

李老汉声称,他家与张先生家是邻居,他家的房屋在西边,先生的房屋在东边,两家之间的公巷仅有1左右。先生将空调主机安装在他家窗户对面的上侧,空调主机发出的电流声和排风声,在深夜总会导致自己无法入睡,要求法院判令先生迁移空调主机。

 

先生则认为,他家空调外机安装在自家的窗户对面上侧30公分往北移50公分处,他家的空调是变频静音空调,声音很小,对李老汉没有妨碍。再者两家之间的公巷按建房执照应是2,因为李老汉家的占用现在只有12,李老汉是借故制造矛盾,不同意迁移空调主机。

 

法庭审理查明,李、张两家系左右邻居关系,李老汉的房屋在西,先生的房屋在东,两户之间隔有一公用巷道,间距为1.2先生家的空调主机安装在公巷内其二层住房的西侧,而李老汉一层住房东侧开有窗户,空调主机位置在该窗户对面上侧偏左约50公分处。审理中,就空调所造成的噪音的程度,李老汉表示不申请鉴定。

 

法庭审理认为,公民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李老汉、先生系邻居关系,在涉及到有关相邻关系的问题上,相互间应本着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对一些邻里纠纷应互相保持克制和宽容。按照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妨碍,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而依照相关标准,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的标准为昼间60dB,夜间50 dB。李老汉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张先生空调主机发出的声音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因而李老汉要求先生迁移空调主机的请求,法院不能支持。遂依法判决驳回李老汉要求先生迁移空调主机的诉讼请求。

 

虽然法院驳回了李老汉的请求,但李老汉告上法院也并非一定是无理取闹,毕竟人年纪大了难免睡眠浅、易受干扰,其实先生不妨哪天深夜亲自出门听听自家“墙角”,如若空调外机声音果真很大,那就体谅老人挪个位置,毕竟邻里相处,贵在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