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润州法院制定出台作风建设“五个严禁”规定
作者:钱宏祥 发布时间:2014-03-13 浏览次数:848
为切实解决群众“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树立公正、亲民、为民的司法形象,近日,润州法院制定出台作风建设“五个严禁”规定。
该院作风建设“五个严禁”的具体内容是:严禁对当事人发脾气、耍威风,呵责训斥;严禁对群众求助不闻不问,敷衍推委,不负责任;严禁对当事人申诉、投诉和咨询置之不理,不予答复;严禁不准时开庭,庭审不着装,随意阻止案件当事人发表意见;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上网聊天。为提高“五个严禁”规定的执行力,润州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领导小组专门成立作风建设巡查组,定期巡查全院干警的作风纪律,对发生违反上述“五个严禁”规定行为的干警,及时批评纠正,情节严重影响较坏者,将给予其诫免谈话、通报批评直至调离岗位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