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三线联动着力推进“阳光司法”
作者:伍晓伟 李学春 发布时间:2014-03-13 浏览次数:868
金湖法院将“阳光司法”品牌建设作为2014年的重点工作之一。该院成立了司法公开工作办公室,并分别组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个平台建设小组,明确由三名副院长分别牵头负责。
审判流程公开小组,由审判监督庭牵头,建立审判流程节点信息网上告知制度。通过电子公告栏、触摸屏、网络、微博等向公众公开法院人员、诉讼指南、庭审等信息内容。同时负责庭审“三同步”工作,保证每庭必录,方便当事人查询审判信息。
裁判文书公开小组,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牵头,完善上网流程,明确各个岗位环节工作职责,加快“一个门户、九大平台”建设,着力提高司法公开的信息化水平,确保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外,生效裁判文书全部网上公开。
执行信息公开小组,由执行局牵头,认真落实执行工作“四告知一承诺”制度,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执行信息的收集、交换和使用,保证法院系统和法院内部之间的执行信息共享,实现与外部协助执行联动部门的有效对接,公开执行听证、执行流程、款物交接等信息,方便当事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