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枪放到朋友家 没有使用也犯法
作者:李金宝 发布时间:2014-03-13 浏览次数:309
在废品收购站捡到一支双管火药枪,不交给公安机关却放到朋友家中,结果触犯了刑律。
现年57岁的周先民是一名不识字的农民。2013年春天,周先民在废品收购站卖废品时捡到一支自制的双管火药枪,他没有把枪交到当地公安机关,而是装在包里骑着三轮车来到邻村的朋友何立亮家吃饭,将包放在何立亮家的屋里。同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先民非法持有枪支,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先民犯非法持有枪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正确,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周先民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事实,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