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上午845分,盐城中院第二法庭内座无虚席。该市法院组织分别对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和一起销售假药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徐某等7人用工业盐生产假冒小包装食盐并予以销售,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被告人丑某等3人销售假药,被判处一年或九个月的有期徒刑。对这两起制假售假案件予以从严惩处,体现了该市法院对此类行为的“零容忍”。当天,有30余名新闻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代表旁听了宣判过程,宣判活动同时在互联网和微博上进行了直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严惩制假售假行为,依法维护百姓合法权益,是该市法院加强民生司法的一个缩影。为了扩大民生审判、执行工作影响力,当日930分,盐城中院专门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十大民生案件。某油脂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朱某恶意拖欠100余名劳务人员工资报酬合计人民币127万余元,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司法该如何作为?万某在住宅区内饲养6.5万只鹌鹑,日产粪便近两吨,产生的恶臭气体造成周围大气污染及病菌传播,对邻居生活造成严重影响,邻居该如何维权?江某与李某闹离婚,江某的表哥施某持三张由江某虚假出具的借条向法院起诉,法院将如何处理?该院在新闻发布会上,以活生生的案例,对这些问题一一给出了答案。此次评选出的十大民生案件,涵盖了食品安全、非法集资、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各个方面,甚至包含了百姓餐桌上必不可少的“太太乐”鸡精,每一起案件背后都体现出司法对民生的保护和民生对司法的需求,具有较强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

 

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海龙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紧扣司法为民,全力做好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开展毒品犯罪专项整治等行动,依法严惩制售“地沟油”、“瘦肉精”等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2013年,审结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与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8336件,为妇女、儿童、老人追索“三养”费5401万元,为侵权受害人追索赔偿款3.7亿元,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2.3亿元。

 

据了解,发布十大民生案件是该市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军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将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更加自觉地坚持司法为民,全面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案件的公正促法院的公信,以法院的公信树司法的权威,通过办理好每一起民生案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