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办理驾驶证为名多次诈骗获刑罚
作者:佟玲 陈庆 发布时间:2012-06-26 浏览次数:406
利用有人想拿驾驶证却又不想参加驾校学习和考试的心理,被告人沙某在半年内多次诈骗朋友钱财2.6万元。近日,睢宁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沙某有期徒刑 9个月,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10年1月,被告人沙某在一次朋友聚会中偶然发现“商机”,朋友刘某想拿驾驶证但又担心参加驾校学习会耽误自己做生意,沙某随即灵机一动,谎称自己与车管所人有关系,不用学习和考试就能帮刘某拿到驾驶证,刘某听后,当场拿出4500元交给沙某让其帮助办证。看到自己的谎言灵验,来钱这么快,为招揽更多“生意”, 此后沙某借助各种场合吹嘘自己的人际关系和办事能力。不久,刘某的朋友戴某、张某以及他们朋友的朋友纷纷掏钱请沙某帮忙办证,至2010年7月,被告人沙某先后用该种方法诈骗朋友钱财2.6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具有退赃情节,认罪态度较好,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