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门卫未帮其签收邮包施暴获刑
作者:王麒锟 发布时间:2014-03-12 浏览次数:255
生活中因琐事引起的矛盾有很多,当事人应当懂得控制,切勿被一时冲动冲昏头脑,结果突破法律底线,害人害己。男子朱某性情暴躁,仅仅因为门卫未帮其签收邮包便大打出手,结果造成门卫轻伤。近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5岁的朱某家住启东市某乡镇小学隔壁,平时脾气暴躁,经常因为生活琐事乱发脾气。2013年6月初,朱某在网上购买了一小件商品。为方便快递送达,朱某将收货地点写为自家隔壁的某乡镇小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案发后,朱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朱某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根据朱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