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专偷乡邻 连一包烟都偷
作者:王顶海 发布时间:2014-03-12 浏览次数:245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家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镇的村民吴某,游手好闲,骑着一辆摩托车溜达,专偷乡邻。近日被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我专门选择好偷的家庭下手,尤其是没有锁大门的,下手前先敲门试一试有没有人”。2012年下半年的一天,吴某骑着摩托车来到河套村西头的一户人家,从西墙爬进院子里,在厨房拿了一把菜刀,把西边房间的不锈钢防盗窗给砍断,爬进屋里,偷了西边屋子的桌子抽屉里的1200元钱。
“我从小被父母惯坏了,从小就养成了好吃懒做的坏习惯”,庭审中的吴某这样说。确实,都是因为犯盗窃罪,吴某19岁就被铜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5岁被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6岁被铜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9岁被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32岁被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2年1月刑满释放。刑满后吴某仍不思悔改,从2012年4月至2013年8月期间,先后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镇等地,采取翻墙入院、破窗撬锁入室等手段,实施盗窃12起,窃得现金、笔记本电脑、电动三轮车、照相机、手机、金耳环、金戒指、香烟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07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