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员工工资是小事?在执行法官面前撒泼耍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在法律的威慑下,某物业公司的老总将拖欠工人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一次性交到法院。

 

2014224,薛某等8人来到新北法院,申请执行新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一份仲裁调解书。因薛某等谋职的某物业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123,双方在劳动仲裁委的主持调解下,达成协议,由物业公司于215前,一次性支付薛某等人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但是,物业公司的老总倪某却把这回事当成了儿戏。在他看来,几万元根本就不值得支付,即使是在薛某等人到法院申请执行后,他也认为,法院不会重视这件事。恰恰相反,立案后的第二天,新北法院的执行法官宋吉就向被执行人倪某发出传票。没想到倪某却对法院的依法传唤不理不睬。当法院再次传唤倪某,并向其告知其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后,倪某才很不情愿地来到法院,称自己没钱,拒绝履行义务。当执行法官告诉他,如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倪某居然对法官进行人身威胁,态度异常恶劣,气焰十分嚣张。

 

然而,一直声称没钱,付不起员工工资的倪某,随身携带了10张银行卡,面对倪某拒绝执行的行为,新北法院决定对其采取15日司法拘留。而在倪某被拘留后的第三天,倪某的妻子来到法院,将倪某拖欠员工的所有款项一次性付清。该案自法院立案到解决共花了12天。认识到自身错误的倪某,也写下了具结悔过书,法院依法决定对其提前解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