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法院援疆法官黄波被七师中院授予三等功
作者:刘青 发布时间:2014-03-12 浏览次数:883
近日,清河法院黄波同志被新疆七师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黄波同志是清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政治处主任,于
黄波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已有20年,曾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两次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法官”称号,2008年,又获得“淮安市十佳法官”荣誉称号。
近日,清河法院黄波同志被新疆七师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黄波同志是清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政治处主任,于
黄波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已有20年,曾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两次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法官”称号,2008年,又获得“淮安市十佳法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