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华KTV办不到执照 告房东赔偿巨额损失
作者:李萍 廖宏娟 发布时间:2014-03-11 浏览次数:377
李某花钱租下了一套房屋准备开KTV,开业时却发现该房屋离居民区太近不符合环保规定,无法领取排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能进行正常经营,遂要求房东陈某赔偿其经济损失280余万元。近日,江阴法院审理了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判决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李某眼瞅着这几年KTV生意不错,于2011年9月租下了陈某位于江阴某大厦五楼的房屋经营量贩式KTV,房屋面积共计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陈某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李某拒付房租构成根本违约,陈某有权解除合同。李某租赁房屋的目的是经营量贩式KTV,其作为从业经营者,对选址负有注意义务,租赁合同中约定李某自行负责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李某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未对承租房屋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行政许可条件进行充分了解,故李某自身存在过错,导致合同解除造成损失应自行承担。故法院判决双方解除租赁合同,李某向陈某支付拖欠的租金18万元并承担违约责任,驳回了李某要求陈某赔偿损失280余万元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