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怕电视台曝光 主动履行赡养义务
作者:曹味东 凌达 发布时间:2012-06-26 浏览次数:318
“卢法官,我现在就把今年6月份之前拖欠的我妈生活费1000元交来了,以后我按调解书的要求按期给付我妈的生活费。请你们不要让电视台来曝光。我以后还要在社会做人呢!”6月8日,被执行人黄某来到靖江市法院执行局,主动履行了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今年73岁的靖江市孤山镇的刘老太,与老伴共生育两子两女,含辛茹苦地把子女抚养成人。老伴去世后,她由两个儿子轮养。近年来,轮到大儿子家轮养,大儿子黄某为琐事对她经常打骂,去年2月,还将刘老太赶出家门。派出所、司法所、村干部多次调解,但黄某根本听不进去,一味指责母亲不是,还当着村干部的面对老人殴打。去年6月,在镇司法所的援助下,刘老太将四个儿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尽赡养义务。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老太自行租房居住,由大儿子和两个女儿每月给付生活费100元,小儿子每月给付生活费50元;刘老太的医疗费、护理费,两个儿子各负担40%,两个女儿各负担10%;刘老太千年以后的丧葬费用由两个儿子各半负担。调解协议达成后,黄某拒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给付生活费的义务,还对老人恶语相加。刘老太申请法院执行。
办案法官卢泽民接案后,了解到黄某是名个体瓦工,每月有2000多元收入,女儿已结婚,家庭经济条件在当地属中上等,有履行能力。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他便多次打电话做黄某的思想工作,开始黄某还听法官说几句,后来发展到听两句就挂断电话,再后来干脆不接法官的电话。卢法官联系村及司法所的干部一道上门做工作,然而效果不尽人意,黄某仍不愿给付老人的生活费。
鉴于黄某有能力却不赡养老人,多次做工作又不接受,态度蛮横。今年6月初,卢法官联系了靖江电视台欲对黄某不赡养老人的行为进行曝光。黄某觉得电视台一曝光,更多人知晓自己不赡养老人的事,今后自己还怎么做人,会被村人吐口水,戳脊梁骨的。黄某主动到法院给付了拖欠的生活费,还保证以后会按时将自己应付的生活费及其他费用交到母亲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