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聊天搭讪多金女 骗财不成发裸照威胁
作者:晓新 发布时间:2014-03-10 浏览次数:340
年近四旬的周某,成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因为老有人说他长了一副明星脸,于是周某就心生一来钱快的计策。
周末先是来到了购物商场为自己置办了一身行头,看着镜子中风度翩翩的自己,不禁得意的笑了。然后再网上注册了一个QQ号码,并给自己拍了一张很帅的照片传上去做头像,个性签名中还写道“结交有缘的魅力女性”。就这样,在周某的精心伪装下,无业游民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多金帅气身价过百万的工程大老板。
在各种社交网站上神游几天后,QQ号终于传来“咳咳……”的要求添加好友的声音,周某点开一看,网名叫做“穿高跟鞋的小妖”,心想着这肯定是个寂寞的女人,于是迅速同意了好友请求。
两人在网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了几天后,渐渐的互相有了好感,尤其“小妖”看到了帅帅的周某拿着公文包站在中心大厦拍的照片时更是为之倾倒,两人一来二去发展成了情人关系。
2012年4月的一天,“小妖”突然接到周某一个电话,电话里周某急匆匆的说自己要去外地出差几天,那边的工程尾款出了问题。时隔一天又打电话说自己出门太急忘带银行卡了,施工方这边差一万块钱没结清不给交钥匙,想让她先给打一万过来应急,回家后就取钱还她,听着周末急切的声音,小妖没半点怀疑就给汇了一万过去。骗到钱的周某开心的跑了几个地方旅游吃喝玩乐,很快将钱财挥霍一空。
回到家的几天,周某一直回避着“小妖”借钱的事,“小妖”也天真的认为过几天就肯定还他了。可是没过几天,周某又故伎重演,说资金周转遇到问题,再次开口向其借钱,此时的小妖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就强硬的拒绝了他。一看骗财不成,周某拿出“杀手锏”,威胁到“你不给我钱,我就把我们之间的温情的短信、照片都发到网上,邮寄到你家人受里,传到微博上。”“小妖”心生害怕无奈的先后两次给了周某7400元,屡次得手后,周某又接着以此威胁要钱,忍无可忍而且每况愈下的经济状况让“小妖”束手无策,此时悔恨的泪水流了出来,她想到了报警。
2013年9月,周某欢快的答应见面以为又能拿到钱了,没想到的是在见面时被公安局民警抓获。
经邳州检察院提起公诉,邳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使用要挟手段多次敲诈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一人犯有数罪,应数罪并罚。遂做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周某犯诈骗,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