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头刺人寻刺激 变态小伙被判刑
作者:泰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3-07 浏览次数:306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二十三岁小伙只为图一时精神快感,数日内用针头连刺多名女性。近日,泰州高新区法院审结了此起特殊的寻衅滋事案,被告人王明(化名)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徙刑二年。
被告人王明原系一酒店厨师,二十三岁的小伙子对爱情充满了憧憬与相往,但因其自身条件及职业的原故,情感上一直一片空白。平日里与女同事相处中,王明内心既自卑又无限好奇,在日益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王明为寻求精神刺激,萌生了怪异的想法。8月中旬他先后7次携带着自制的带针木棒尾随酒店下班服务员至明珠小区,借着夜色趁其不备刺戳被害人臀部,当看到被害人一个个因受惊过度仓猝而逃时,内心产生莫大的快感和满足。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明多次深夜追逐单身女性,用针头刺戳被害人臀部,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