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法院推行“五个延伸”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李金宝 发布时间:2014-03-07 浏览次数:846
为从源头上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江苏省沭阳县法院采取“五个延伸”的做法,全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组织向下延伸。在全县18个乡镇(场、街道)建立了矛调服务工作室,把乡村老党员、退离休老干部、老教师、老族长、老军人聘请为专职调解人员,为抓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责任向内延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严格落实“定责任、定对象”的首问负责责任机制,确保每起矛盾纠纷都能得到及时妥善化解处理。
由事后解调向事前调解延伸。围绕重点行业和重点群体,对易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各类敏感案件进行排查,发现矛盾纠纷提前介入,提前疏导。同时强化与司法、民政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不断完善矛盾纠纷“联防、联动、联处”综合调解机制,做到发现一起、预警一起、化解一起。
由单项调解向多元化调解延伸。积极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地预防民事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发生。
调解效应向后延伸。建立了回访制度,对调解后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回访,巩固和扩大调解效果。同时,利用典型案例开展法治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去年8月份以来,该院共为辖区提供法律咨询280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56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