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新区法院推行判前释明工作一年来,牢固树立公正司法意识,努力将矛盾化解工作做在判决前。该院所有民事判决案件无一起上诉,所有民事审结案件无一起上访纠访,服判息诉率100%,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灵活适用判前释明。围绕司法为民宗旨,出台《关于做好判前释明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把握好矛盾化解的最佳时机,力争做到早释明、早沟通、早理解,增强当事人对案件判决的认同度。该院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均为0

 

以判前释明推动审判监督。在庭审后判决前,法院就案件当事人争议焦点、是非责任、适用法律等问题,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将拟认定的事实依据、适用法律及裁判结果,通过向当事人释明,让当事人参与到司法实践中。在该院所结1066件案件中,上诉案件仅有16件,上诉率仅1.5%

 

推行承办人、庭长、分管院长三级释明。在“判后答疑”的基础上新增“判前释明”,将“释明”作为判决前的必备程序,视不同案件分别实施承办人、庭长、分管院长三级释明,增强判决的认同度,一审服判息诉率高达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