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法院: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100%
作者:端学锋 发布时间:2014-03-07 浏览次数:821
泰兴法院在行政诉讼中积极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着力构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常态化机制。2013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了100%。
具体做法:一是力促构建出庭应诉机制。建议将行政首长出庭工作纳入考核,该项工作得到了市政法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加强应诉准备指导。行政案件诉讼到法院后,即时制作告知函,提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在庭前准备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答辩状等辅助性材料以及处罚事实根据、程序合法性、处罚时效性等相关举证材料,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三是加强出庭诉讼指导。告知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阶段的程序要求,重点提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在法庭调查中举证、质证时要注意的事项,包括举证要说明证据来源、证明对象、证明内容,质证时要就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发表意见,发言要针对焦点,注意庭审纪律等,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庭审中能够“出庭出声”。
2013年5月,泰兴法院邀请全市多家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旁听了案件庭审。庭审后,泰兴市副市长顾刚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进行了专门点评,资深法官给在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就行政首长出庭工作需要注意的事项作了专题辅导。庭审结束后,各行政机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这次庭审观摩,进一步认识到了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用准法律、严格程序的重要性,对行政案件出庭应诉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泰兴法院也将在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同时,把行政机关负责人观摩行政案件庭审作为一项常态化、规范化的制度来抓,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