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法院惩处首例恶意欠薪案入选
作者: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3-07 浏览次数:825
近日,苏州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揭晓,我院审结的苏州市一抹红针织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春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获评“十大法治事件”。该案是全市法院系统唯一入选的事件,不久前曾被江苏省高院作为全省5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之一公开发布。我院另有“国内非上市公司破产复活第一案”和“人民陪审工作‘吴中模式’”二起法治事件进入候选名单。
2012年,苏州市一抹红针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春林在拖欠职工数月工资的情况下,仍多次从公司账户转账109万余元到其私人账户并为逃避支付工资及债务逃出境外,致使公司职工因欠薪而发生集体罢工。经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后,仍拖欠88名职工工资达93万余元。法院审理后依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单位罚金二十万元,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该案的判决,是苏州地区首例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因欠薪而作出的刑事判决,强化了司法对民生权益的保护,填补了该罪名在苏州司法实践中的空白。
近年来,吴中法院坚持以法治原则为引领,注重挖掘和放大典型个案所蕴含的法治精神和规则导向,成效明显。我院原审结的雅新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和雅新线路板(苏州)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全国法院十大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优秀案例”之一,人民陪审工作被中央政法委员会等部门联合评为“全国诚信建设制度创新优秀事例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