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某和陈某都是泗洪县某小学的四年级学生。201412日下午,轮到孟某和陈某值日,二人打扫完卫生,就在教室里斗嘴玩。陈某因为说不过孟某,就随手拿起孟某的一支铅笔摔在地上,孟某见状就上前打了陈某一下,继而引发冲突。

 

放学后,孟某回家,他父母发现孩子的右臂肿大,活动不灵活,于是就带着自己的儿子到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1、右尺桡骨中段开放性骨折,2、桡神经损伤。为此花费了医疗费用17000元。孟某的父母找到陈某的父母理论,双方又引起一场争吵,双方因医疗费赔偿问题协商不成,遂将一纸诉状将陈某以及其父母告上了法庭,要求给付医疗费等各项损失20000元。

 

案件立案受理后,鉴于该案是因一件小事引起的,双方孩子是同学,且并无深仇大恨,承办人从化解社会矛盾,有利于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等方面考虑,从孩子的父母入手,开始了此案的调解工作。在承办人法与理的劝说下,最后双方达成了一次性赔偿的调解协议,被告方一次性赔偿原告损失18000元,其余原告方放弃。庭后,陈某向孟谋真诚道歉,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孩子在与玩伴意见不合时,往往用“打”来解决矛盾,但是作为孩子的父母,应该对孩子耐心进行疏导和教育,使他们养成良好的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发生纠纷矛盾时,应该本着保护孩子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的角度,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尽量不在孩子们的心灵上造成创伤。